科研动态

6月27日截止-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
2019-05-30

近期科技局发布“2019年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”通知,详见链接http://kxjs.tj.gov.cn/xinwen/tzgg/201905/t20190524_144329.html
一、申报条件与要求
(一)申报单位及申报人
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,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申报单位性质。填写申报书时,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(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,必须使用学校公章)。
其中方向(一)、(三),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申报,但以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为第一申报单位时须有本地企业参与;方向(二)、(四),须以企业为第一申报单位进行申报。我校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,但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。
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(包括参与单位)的正式职工,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(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)。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。
(二)项目起止时间
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9年10月—2022年9月。
(三)项目资助资金
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200万—300万。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,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,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,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数量和比例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总资金的25%,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%。
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,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。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,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,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,将暂缓或不予立项。
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,市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,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分年度联文下达拨付。
(四)附件内容
1.合作协议书
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,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,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。合作协议模板请见附件2。
2.单位资质
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,企业营业执照副本,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。
3.其他说明材料
包括项目前期专利、小试成果报告、样品检测报告、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;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、研发投入核算体系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、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、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能说明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水平和研发基础,以及其它能说明单位资金筹措能力的有关材料。以上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,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说明材料的,项目评审时将不予确认。
二、限项要求
1.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
2019年度,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企业科技特派员、科技帮扶等项目外,已获得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负责人,不再支持。
截至“项目申报”截止时间(2019年6月27日),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、创新平台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、企业科技特派员、农村科技帮扶、科普、科技金融、补贴奖励等项目外,承担有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,不再支持。
2.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限项查重
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、创新平台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、企业科技特派员、农村科技帮扶、科普、“一带一路”科技创新合作、科技金融、补贴奖励等项目外,企业获得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项;截至“项目申报”截止时间(2019年6月27日),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,不再支持。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研发力度,企业集团、转制院所和整编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、沪深两市上市公司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科技领军企业以及承担有科技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不限项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人注册
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“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”(http://xmgl.kxjs.tj.gov.cn),按照说明进行注册,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;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(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)。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,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,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。
(二)在线申报
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,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“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”和“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”,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,上传完整附件材料,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;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,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;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,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。
(三)申报时间要求
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7:00前完成项目申报书提交,逾期无法提交系统,申报阶段无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。

附件1 2019年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.docx

附件2.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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